银发经济驱动养老托育服务业高质量供给与普惠化实现路径
编制单位:苏州华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华江现代服务业研究院、华江现代服务业网
报告时间:2026 年 8 月
摘要
我国人口结构正进入深度转型周期,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少子化特征叠加显现,“一老一小” 已经成为关系家庭幸福、社会稳定与经济长期增长的重大民生议题。银发经济不只是面向老年群体的产业集合,更是打通养老服务、托育服务、家庭照护、健康消费、科技赋能的复合型经济形态,为养老托育服务业实现高质量供给与普惠化落地提供全新动力来源。本报告立足国内人口发展现实,系统梳理银发经济与养老托育服务业的内在耦合逻辑,剖析当前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区分事业属性与产业属性边界,识别普惠化推进过程中的现实堵点,从制度体系、市场主体、科技赋能、人才建设、投融资机制、城乡均衡、老幼协同模式七个维度,构建银发经济驱动养老托育高质量供给与普惠化的完整实现路径,同时结合国内试点实践案例提出可落地对策建议,为政策制定、行业运营主体、地方实践提供研究参考。
关键词:银发经济;养老托育;高质量供给;普惠化;一老一小;老幼共托
一、绪论
1.1 研究背景
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数据,2025 年末我国 60 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 32338 万人,占总人口比重 23.0%;65 周岁及以上人口 22365 万人,人口高龄化、失能化特征持续加剧。预计 2035 年前后我国将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60 岁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将突破 4 亿人。与此同时,少子化压力持续存在,家庭小型化、家庭照护功能弱化成为普遍社会现象,中青年家庭同时承担老人照护与婴幼儿抚育双重压力,“一老一小” 照护矛盾持续放大,全社会对养老、托育公共服务的需求快速扩张。
国家层面持续强化顶层制度设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培育银发经济、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被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大力扩大普惠托育供给,降低家庭照护负担。银发经济已经从概念层面转向政策落地阶段,涵盖老年健康服务、养老照护、老年用品、养老金融、文旅康养、适老化改造等多元赛道,市场规模持续扩张,2025 年国内银发经济整体规模接近 9 万亿元,预计 2035 年有望突破 30 万亿元,巨大市场潜力正在逐步释放。
养老托育服务业兼具公共民生事业属性与市场化产业属性。事业层面要保障兜底人群,实现普惠可及;产业层面要依靠市场力量丰富服务品类,提升服务品质。长期以来,我国养老托育领域存在供给结构失衡:兜底保障基本到位,但普惠型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城市资源相对集中,农村养老托育短板突出;机构床位总量增长,但居家社区供给薄弱;硬件设施建设提速,专业人才、运营管理、服务标准建设滞后;优质服务价格偏高,普通家庭负担较重,普惠化落地面临多重现实约束。
在此背景之下,银发经济的发展,为破解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困境提供新的动力机制。通过产业培育激活市场主体,以市场化供给补充公共服务短板,以技术创新降低服务成本,以多元业态丰富服务内容,实现事业保基本、产业提品质,推动养老托育从 “有没有” 向 “好不好、买得起、就近可得” 转变。研究银发经济驱动养老托育服务业高质量供给与普惠化实现路径,对完善我国人口服务体系、释放民生消费潜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备较强现实意义。
1.2 研究意义
理论意义:现有研究较多单独研究养老服务或者托育服务,对于银发经济同时驱动养老、托育两大板块,打通 “一老一小” 服务体系的耦合关系研究尚有拓展空间。本报告厘清银发经济与养老托育普惠化之间内在逻辑,区分普惠化不等于完全公益化,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四方主体责任边界,丰富银发经济、民生服务业的理论研究框架。
实践意义:报告直面行业现实痛点,总结各地试点经验,提出体系化实现路径。可为地方政府完善 “一老一小” 政策体系、优化财政资金使用、培育银发经济产业集群提供参考;可为养老托育运营机构找准商业模式,平衡社会效益与经营收益提供现实指引;也有助于全社会理解普惠养老托育的内涵,推动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保障、市场供给、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本报告采用文献研究法,梳理国家部委政策文件、统计公报、行业蓝皮书、学术文献,把握政策导向与行业现状;采用逻辑分析法,解析银发经济与养老托育服务业的作用机理;结合案例分析法,对国内老幼共托、社区嵌入式养老托育、智慧养老试点案例进行归纳总结;立足现实条件研判风险,提出系统性实现路径。研究范围以中国大陆地区为主,兼顾城乡差异,兼顾事业与产业双重维度。
二、核心概念界定与内在耦合逻辑
2.1 银发经济
银发经济是以老年群体消费需求为基础,涵盖养老照护、健康医疗、康复辅具、适老化产品、老年文旅、老年教育、养老金融等相关产品与服务的经济总和,既包含政府主导的养老事业,也包含市场化银发产业,是事业与产业双向融合的复合型经济形态。银发经济不局限于老年人消费,其产业链延伸可以带动社区服务、家庭照护、智能硬件、人力资源等上下游产业,能够外溢赋能托育服务业,推动 “一老一小” 服务资源共享。
2.2 养老托育服务业高质量供给
高质量供给区别于单纯追求床位数量、机构数量扩张,核心内涵包括四个层面:第一,供给结构适配,兼顾机构、社区、家庭三类场景,优先发展居家社区服务;第二,服务专业标准化,照护流程、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健康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第三,供给分层分类,兜底保障、普惠中端、市场化高端分层供给,满足不同收入、不同身体状况家庭差异化需求;第四,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医养结合、医育结合,引入数字化、智能化工具提升服务效率,兼顾生理照护、心理健康、精神文化需求。
2.3 养老托育服务业普惠化
普惠化不等于全部免费,核心要义是价格可负担、服务可获得、质量有保障。对于养老服务,面向失能、独居、高龄等重点群体保障基本服务,同时面向广大普通家庭提供价格适中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对于托育服务,大力发展普惠托位,降低普通家庭婴幼儿照护成本,实现就近入托。普惠化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政府通过土地、租金、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降低机构运营成本,引导市场主体提供普惠服务,而不是完全由政府大包大揽,形成 “公益兜底 + 普惠供给 + 高端市场化” 的多层次供给格局。
2.4 银发经济与养老托育服务业内在耦合逻辑
第一,需求端耦合:人口老龄化催生庞大银发消费市场,同时老龄化带来家庭照护压力上升,家庭对托育服务需求同步提升。银发经济激活消费市场,扩大整个家庭服务赛道的市场容量,为养老托育机构带来更大生存空间。
第二,供给端产业外溢耦合。银发经济发展带动适老化硬件、智慧服务平台、后勤供应链、照护人才培训产业发展,这些产业资源可以复用至托育赛道。例如社区场地资源、后勤安保、智慧社区平台、照护人才培训体系,可支撑 “老幼共托” 新模式,摊薄单位运营成本,助力普惠化落地。
第三,机制层面耦合。银发经济推动事业和产业协同。政府保障基本兜底服务,同时通过产业政策培育市场主体,市场主体通过规模化经营降低服务单价,实现普惠供给;普惠需求的扩大反过来进一步扩大银发经济市场空间,形成 “需求释放 — 产业发展 — 服务普惠 — 进一步释放需求” 正向循环。
第四,价值目标耦合。银发经济追求经济价值,养老托育普惠化追求民生社会价值,二者并非对立。通过合理制度设计,市场化产业发展可以反哺民生普惠,民生普惠扩大市场规模,为产业持续发展提供基础,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
三、我国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现状与供给格局
3.1 养老服务供给现状
根据民政部公开统计数据,截至 2025 年末,全国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 39.5 万个,养老床位合计 767.9 万张;全国老年助餐点达到 8 万个;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139.5 万人;“十四五” 期间累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57 万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超 3000 万人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224 万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持续扩面,参保规模突破 3 亿人,上千万失能老人从中受益。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速建设,社区养老驿站、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持续铺开,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基本成型。
但是供给结构性短板依然突出。机构床位总量可观,但部分地区床位利用率不足,存在床位闲置与有效供给不足并存现象;农村养老设施薄弱,留守、失能老人照护压力大;居家上门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家庭养老床位覆盖范围有限;养老护理人员薪酬待遇偏低,人员流失率高;医养结合深度不足,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联动不够;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优质市场化养老机构收费偏高,普通家庭难以承受。
3.2 托育服务供给现状
国家大力推进普惠托育体系建设,2025 年末全国托育服务机构总数 12.6 万家,托位总数 665.7 万个,每千人口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 4.73 个,县级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 98.8%,超额完成阶段性规划目标。普惠托位占比稳步提升,各地通过公办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公建民营托育点等多种形式扩大普惠供给。
同时托育行业现实挑战同样明显。普惠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压力大,房租、人力成本占比高,单纯依靠托费收入很难实现盈利;家庭托育点监管体系仍待完善;托育专业人才缺口巨大;医育结合实践尚处在起步阶段;城乡之间供给差距明显,县域、乡镇托育资源稀缺;部分普惠托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问题,服务内容同质化,家庭实际获得感有待提升。
3.3 养老托育服务业普惠化推进已取得的实践成效
一是政策框架持续完善。国家出台关于发展银发经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普惠托育体系建设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普惠服务的发展方向,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厘清兜底保障对象。各地出台补贴政策,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机构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场地租金减免。
二是社区嵌入式供给模式不断涌现。城市社区盘活闲置公共用房建设养老驿站、托育点,推动服务下沉到居民家门口,缩短服务距离。
三是 “老幼共托” 创新模式试点推开。在同一社区空间内统筹养老服务与托育服务,共享后勤、安保、场地资源,开展代际互动活动,在合规前提下降低运营成本,成为实现普惠化的重要探索模式,上海、山东、四川多地开展试点实践。
四是数字化智慧化初步应用。适老化智能设备、养老服务平台、托育数字化管理系统逐步落地,部分地区通过大数据实现老人、婴幼儿需求精准识别,提升服务调度效率。
四、银发经济背景下养老托育高质量供给与普惠化面临的主要矛盾与现实堵点
4.1 事业保障与产业发展边界把握难题
普惠化不等于全部免费,需要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边界。现实中存在两种倾向:部分地区过度依赖政府投入,公办机构不断扩张,财政负担持续加重,可持续运营压力大;部分地区过度推向市场,把普惠完全交给市场主体,缺少补贴、场地等配套支持,市场主体出于盈利考虑抬高价格,普惠目标难以落地。如何实现 “兜底保基本,市场做普惠”,实现事业和产业协同,是核心制度难题。
4.2 成本约束:普惠服务盈利模式薄弱,市场主体参与动力不足
养老托育行业属于重人力行业,人力、房租是主要成本。普惠模式下服务定价被限定在普通家庭可承受区间,收入上限被约束。如果缺少补贴、场地支持,机构容易陷入 “做普惠就亏损,做盈利就脱离普惠” 的两难困境。很多民营机构参与普惠项目积极性不高,社会资本进入意愿受限。银发经济产业链尚不成熟,上下游供应链集约化程度不足,采购成本高,进一步抬高运营成本。
4.3 城乡、区域供给不均衡,农村普惠供给短板突出
城市拥有相对充足的社区用房、财政资金、市场主体资源,养老托育普惠试点大多集中在城市。广大县域、乡镇、农村地区人口分散,消费能力有限,服务机构难以规模化运营,人才引留困难。农村留守老人、隔代抚育家庭对于养老托育需求强烈,但普惠服务供给缺口明显,城乡普惠服务差距持续存在。
4.4 人才体系短板制约高质量供给
养老护理员、托育保育人员总量缺口大,从业人员社会认可度不高,薪酬水平偏低,职业上升通道狭窄,人员流动性高。同时复合型人才稀缺,能够同时理解养老、托育两套服务标准的从业人员数量有限;行业培训体系和职业评价体系仍不完善,人才供给跟不上行业扩张速度,直接影响服务质量提升,制约普惠服务提质增效。
4.5 标准体系与跨部门协同障碍
养老主管部门为民政系统,托育主管部门为卫健系统,场地建设涉及住建、消防,财税涉及财政税务,多部门监管。在推进老幼共托、社区综合体等融合项目时,两套服务标准并行,场地、消防、卫生安全标准衔接存在壁垒,补贴政策难以叠加使用,增加项目落地难度。部分普惠项目重硬件建设,服务标准、评估监管体系滞后,容易出现 “重建设、轻运营” 现象,硬件建成之后运营难以为继。
4.6 数字化赋能不足,银发经济技术红利尚未充分传导至普惠服务
当前智慧养老、智慧托育产品大量涌现,但很多智能设备价格偏高,主要面向高端机构。普惠型社区、小微机构难以负担数字化系统采购成本。数据孤岛问题突出,民政、卫健、社区平台数据没有打通,难以实现需求精准识别;适老化、普惠导向的技术产品供给不足,科技红利更多流向高端消费,没有充分下沉普惠服务场景。
4.7 居民消费观念、家庭照护认知约束普惠市场培育
部分家庭对社会化养老托育服务仍存在偏见,更倾向家庭内部照护,对普惠机构服务质量存在顾虑;部分家庭支付意愿与支付能力不匹配,既希望价格低廉,又对服务品质有较高期待。银发消费教育不足,家庭对购买社会化照护服务的接受度有待进一步培育,影响普惠市场规模扩大。
五、银发经济驱动养老托育服务业高质量供给与普惠化实现路径
立足我国现实国情,坚持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家庭尽责” 总原则,依托银发经济产业发展红利,从制度架构、市场主体培育、投融资模式、人才体系、科技赋能、城乡均衡、老幼协同创新、监管评估八大方向构建完整实现路径,实现高质量供给与普惠化双向推进。
5.1 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厘清事业与产业边界,夯实普惠制度基础
第一,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清晰划分兜底保障对象。政府财政重点保障特困、重度失能、低保等兜底人群基本服务,这一部分属于事业范畴,强化财政保障。面向广大普通家庭的普惠养老托育服务,走 “政府政策支持 + 市场主体运营” 模式,政府不直接包办全部服务,通过政策工具降低机构运营成本,引导市场把价格控制在普惠区间,避免财政无限兜底,保障长期可持续性。
第二,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针对养老托育融合项目,建立民政、卫健、住建、消防、财政联合会商机制,研究出台老幼共托综合体的场地、消防、卫生安全兼容标准,打通政策壁垒,允许符合安全底线前提下补贴政策适度叠加,破除多头监管带来的落地障碍。
第三,完善普惠服务认定与管理制度。明确普惠养老、普惠托育认定标准,把服务价格上限、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覆盖人群纳入认定条件,获得场地、补贴支持的机构必须履行普惠服务义务,建立权责对等机制。
第四,因地制宜制定区域发展规划。结合人口老龄化程度、婴幼儿数量、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指标,城市重点发展社区嵌入式普惠点位;县域乡镇优先补齐乡镇综合养老托育服务站点;农村重点发展互助养老、家庭照护支持,差异化布局供给体系。
5.2 依托银发经济产业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构建多层次供给格局
银发经济最大价值在于激活市场主体,形成多元供给生态,避免供给主体单一化。
一是分类扶持不同类型经营主体。扶持国有企业、社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普惠养老托育。对参与普惠项目的主体,落实土地供给、闲置公共物业无偿或低租金移交、税费减免等政策。鼓励大型银发产业集团向下延伸普惠社区点位,鼓励中小微专业化机构深耕社区小微普惠服务,大机构发挥规模化供应链优势,小微机构实现就近灵活服务。
二是推动银发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降本。发挥银发经济产业集群效应,推动适老化用品、康复辅具、婴幼儿用品、后勤消杀、膳食供应、安防设备集中采购,搭建区域养老托育供应链平台,降低普惠机构物资采购成本,把产业红利传导到终端服务价格。
三是分层供给,兼顾多元需求。兜底层由政府保障;普惠层依靠政策支持下的市场主体提供,面向普通工薪家庭;高端市场化服务完全交由市场,满足高收入家庭个性化需求。三者互为补充,普惠不是消灭高端市场,而是扩大中端可负担服务供给,避免简单同质化竞争。
5.3 创新投融资与财政支持机制,破解普惠模式成本困局
单纯依靠财政直接补贴难以支撑巨大普惠服务需求,需要构建 “财政引导 + 社会资本 + 产业基金” 多元投融资体系。
第一,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从 “重建设补贴” 向 “建设补贴 + 运营补贴 + 购买服务” 并重转型。改变过去只补贴硬件建设的模式,加大对普惠机构运营环节补贴,对普惠床位、普惠托位按实际服务人次给予补贴;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向社区机构购买居家上门照护、家庭照护喘息服务,把财政资金直接转化为服务给到家庭。
第二,设立地方银发经济产业引导基金。基金一部分投向老年用品、智慧养老等银发产业赛道,一部分通过股权投资、融资担保方式支持普惠养老托育机构,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缓解机构现金流压力。
第三,探索多元化付费机制。持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面提质,长护险待遇可以延伸支持居家、社区普惠养老服务;探索普惠托育服务家庭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家庭发放托育服务消费券,补贴给到家庭,家庭自主选择合规普惠机构,倒逼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第四,盘活存量资产。深度挖掘城市闲置社区用房、老旧厂房、闲置学校、乡镇闲置公共设施,改造成为养老托育综合体,降低场地成本。场地是普惠机构最大成本项,盘活存量物业可以显著提升普惠项目生存能力。
5.4 大力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筑牢高质量供给人力底座
高质量普惠服务离不开稳定专业人才队伍,要依托银发经济带动的家庭服务产业发展,打通人才培养、就业、激励全链条。
第一,完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院校增设养老护理、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探索开设养老托育复合型课程,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扩大从业人员供给。
第二,完善薪酬激励与职业发展通道。推动建立岗位薪酬指导标准,落实社保、岗位补贴,改善从业人员待遇;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打通初级到高级技师晋升通道,提升岗位社会认同感,降低人员流失率。
第三,发展志愿者、社工补充力量。在社区普惠站点引入社会工作者,开展心理疏导、家庭照护指导;建设志愿者队伍,作为专业照护的补充,重点用于陪伴、文化活动等非医疗照护场景。
第四,推广家庭照护者培训。普惠不等于全部依靠机构,大量照护任务发生在家庭。面向老年人家属、隔代抚育祖辈开展免费照护技能培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推广喘息服务,减轻家庭照护压力。
5.5 释放银发经济科技红利,数字化普惠下沉社区小微服务场景
推动智慧养老、智慧托育技术走出高端机构,下沉普惠社区,用技术手段提升效率、降低人力成本。
第一,鼓励研发普惠型数字化产品。引导科技企业开发低成本适老监测设备、社区养老托育轻量化管理系统,避免过度追求高端昂贵硬件,面向小微普惠机构推出低成本 SaaS 服务模式,降低数字化改造门槛。
第二,建设区域性统一智慧服务平台。打通民政、卫健、社区数据,建立区域养老托育服务中台,实现老人、婴幼儿需求摸排、机构资源展示、服务派单、服务评价一体化,破除信息孤岛,实现供需精准匹配。
第三,推进家庭端普惠适老化改造。扩大家庭适老化改造覆盖面,面向普通家庭推广平价适老辅具,把智慧服务延伸到家庭,夯实居家养老、家庭照护基础。
5.6 统筹城乡发展,补齐农村养老托育普惠短板
城乡不均衡是普惠化最大难点,要结合农村人口分散特点,走差异化普惠道路,不能简单复制城市社区模式。
在县域层面,建设县级养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人员培训、指导督导、物资集中采购功能,辐射乡镇、村。
乡镇层面,利用乡镇便民服务设施,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点,兼顾养老日间照料、托育指导服务。
村级层面,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点,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发展邻里互助照护;针对农村隔代抚育普遍现状,重点提供育儿指导、科普宣教,不一定全部建设实体托育机构。
鼓励银发经济产业向县域下沉,发展农村康养、乡村旅居银发产业,产业收益反哺本地普惠民生服务,构建乡村可持续模式。
5.7 规范推广老幼共托等融合创新模式,放大资源协同效应
老幼共托模式是银发经济赋能托育服务的典型代表,通过场地、后勤、安保、空间资源共享摊薄运营成本,是实现普惠化的重要路径,但必须守住专业标准底线,不能简单物理拼接。
第一,明确模式边界。老幼共托不等于养老人员直接照护婴幼儿,场地可以共享后勤、公共活动空间,但老年人照护区域与婴幼儿照护区域要物理分区,卫生防疫、安全防护两套标准必须同时落实,两类群体易感风险需要重点防控,专业照护人员分别配置,不能降低专业标准。
第二,丰富服务内涵。除基础照护之外,开发代际互动活动,老人与幼儿开展手工、阅读、民俗活动,既缓解独居老人精神孤独,又丰富幼儿德育体验。
第三,分类试点,总结标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试点,对于已经成熟的试点案例,提炼建设标准、运营规范、安全规范,形成可复制范本,向全国推广。
5.8 健全质量监管与评估体系,保障普惠服务不 “降质”
普惠化不等于低质量,必须建立完整监管评估闭环。
第一,建立普惠服务动态评估机制。对获得政策支持的普惠机构,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与补贴、资质挂钩,服务不达标取消普惠资格。
第二,强化多方监督。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畅通家庭用户评价渠道,建立社会监督渠道。
第三,完善应急、安全管理规范。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突发事件应急作为养老托育机构硬性考核指标,守住安全底线。
六、风险预判与对策建议
6.1 财政可持续风险
随着普惠服务扩大,财政支出压力上升。对策:坚持 “补服务、补人头”,减少对固定资产的无差别补贴,优先补贴兜底人群;充分发挥银发产业基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分担投入,避免财政大包大揽。
6.2 市场主体经营风险
普惠模式利润空间薄,机构容易出现经营困难。对策:完善供应链降成本,鼓励机构多元化经营,在普惠基础上适度开展少量增值市场化服务,以增值业务收益反哺普惠业务,实现 “普惠保本,增值盈利” 的混合商业模式。
6.3 模式照搬复制风险
老幼共托、社区综合体等模式,在人口密度低的农村地区难以照搬。对策:坚持因地制宜,城市侧重嵌入式点位,农村侧重互助服务、家庭照护支持,拒绝指标化复制。
6.4 技术应用异化风险
部分地区盲目堆砌智慧硬件,重设备轻运营,造成资源浪费。对策:技术服务围绕实际需求,优先选择低成本、易操作的普惠数字化方案,以实际服务效果评判价值,不以设备数量论成效。
七、研究结论
深度老龄化时代,养老托育服务业高质量供给与普惠化是重大民生命题。银发经济不只是面向老年群体的消费产业,更是驱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升级的关键动力。银发经济通过需求释放、产业外溢、技术赋能、主体培育,为破解养老托育成本高、供给失衡难题提供现实路径。
实现高质量供给与普惠化,不能简单依靠政府单方面投入,也不能完全交给市场自发调节。必须厘清事业和产业边界,政府守住兜底保障底线,用政策工具降低市场主体运营成本,激活银发经济市场活力,培育多元供给主体;完善跨部门协同制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夯实人才底座,推动科技普惠下沉,统筹城乡差异,规范发展老幼共托等创新模式,配套严格质量监管。坚持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医育相结合,构建 “兜底保障、普惠可及、市场多元” 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真正实现 “一老一小” 的民生福祉。
养老托育普惠化是长期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未来,随着银发经济持续壮大,产业链不断成熟,更多新模式、新技术将持续涌现,各地应当结合本地人口、财政、社会条件,循序渐进推进改革,持续优化制度设计,不断提升亿万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
数据来源
1. 国家统计局《202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人口规模、人均预期寿命等宏观人口数据
2. 民政部《2025 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养老机构设施、床位、助餐点、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等养老服务统计数据
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公报,全国托育机构数量、托位数、每千人口托位数、普惠托育相关统计数据
4. 国务院、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发布银发经济、养老服务、普惠托育相关政策文件,中国政府网、民政部官网公开政策文本
5. 《银发经济蓝皮书 —— 中国银发经济发展报告(2025)》,银发经济市场规模测算数据
6.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学术文献;人民论坛网、人民网理论频道公开专题研究成果
7. 国内各省市养老托育试点公开实践案例资料。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苏州华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华江现代服务业研究院、华江现代服务业网编制完成。报告全部内容仅为学术研究与行业分析使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政策决策依据与商业运营指导。报告引用公开可获取的官方统计数据、行业公开资料,部分市场规模为行业合理测算,不保证绝对精准完整。受调研条件限制,报告难以覆盖全部地区现实情况,相关结论仅供参考。任何机构或个人依据本报告内容做出的决策,其相应风险由决策者自行承担。未经编制单位书面许可,本报告不得用于商业转载、篡改、二次发布。




